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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爱棠在老家呆到了正月十四。
老家的亲戚们知道他在北京工作,最爱给他介绍女孩相亲,他在过去都只是敷衍地应几声,这回他竟然说了一句:“长什么样?”
在那张八仙桌边,他刚上完菜,脱了围裙,几个表姨眼睛一亮就凑上来,手机上不断地滑动着女孩的照片。
“也是在北京打拼的,工作稳定有存款,你先看看合不合眼缘哦。大家都是南方人,生活习惯好适应,而且老家在一起嘛知根知底,她爸爸在我们镇上教书……”
杨爱棠斟酌着说:“还蛮可爱。但是太小了吧?”
“不小啦,二十三啦。”
“我怕耽误人家。”
大表姨拧了拧眉毛,又压低声音,“那好吧,没事,我再给你找。”
大概是以为他看不上人家,在婉拒呢。
杨爱棠做菜做累了,也没有很多胃口,就在一旁看着大家吃,偶尔跟着端一端酒杯。北京离得远,他外婆孤单一人住在乡下,平时都仰赖这些亲戚们的帮衬,于是在大家离开时,他挨个地送出拜年的红包,又握着手跟人说了半晌的话。
他并不是不通人情世故,在非常必要的时候,他可以拉下自己并没有多少的脸面。何况他笑得那么好看。但有些人,主要是职场上的外人,总是会认为他冷漠。其实他在程瞻面前,就常常会笑,也常常会哭。
不过,这也不重要。
他将亲戚送出一里地,走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道回来,在昏暗中呵了口气,那雾气便好像笼住了千家万户的灯光。
也许因为身处一个与程瞻完全无关的地方,他对于分手这件事,还没有多少实感。偶尔他会想到程瞻,比如在收拾餐桌洗碗的时候,会想这件家务在北京是程瞻来做的;在去村里后山上坟的时候,会想程瞻愿意向他的外公和母亲磕头吗;在钻进纱帐躺上床的时候,会想这么厚的被褥,北方出身的程瞻恐怕睡不习惯。
哦,分手了。那分就分了呗。
想一想有什么关系,意识的潜流本就很难控制,如果刻意去控制,反而显得自己欲盖弥彰不是吗。
本来,恋爱四年,在人生里留下一些痕迹是难免的。也没必要抹杀它。
都说徐矿这辈子,最恨的人就是郁书青。 “你们每天都做?” “嗯……但不是爱,是恨。” 面对神情复杂的好友,徐矿放下咖啡杯:“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场交易……什么?不,我并没有被他迷惑,你们不懂,我自有安排。” “真的,比如我为了报复他,会亲手教他怎么给丈夫打领带。” “我每天都这样做。” “久而久之,他已经不再用鞋子踩我的脚了,晚上的时候也是,我会用尽浑身解数去挑逗他——别误会,我只是为了自己爽而已。” 至于为什么这么恨郁书青,徐矿的理由很简单。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关系匪浅,两人也曾许下稚嫩的誓言。 “我最喜欢徐矿哥哥了!” 只是离别时闹了不快,那天郁书青红着眼,使劲儿咬了他的肩。 可没想到一别数年,再次见面,郁书青不仅认不出他,还趁着醉酒,给他睡了。 “抱歉,”俊美的青年背对着人整理衬衫,嗓音沙哑,“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吧。” 没等徐矿反应过来,面前就被丢了两百块钱。 ——奇,耻,大,辱。 他一米九一英俊多金宽肩窄腰八块腹肌,即使被误认为是夜场小鸭子,也不可能是这么便宜的货色! 于是徐矿决定,要报复郁书青。 “……所以你和郁书青结婚,就是让他再也无法过平凡的幸福生活,天天变着法儿做好吃的是要破坏他的完美身材,哐哐往人家公司的项目砸钱,是为了让他忙得陀螺上天?” 徐矿:“没错。” 好友沉默片刻:“………你特么的是真敢说啊。” - 郁书青曾经有个死对头,叫徐矿。 两人从小一块长大,针尖对麦芒,见面就互掐。 后来郁书青发现了个秘密,只要他甜甜地叫徐矿哥哥,对方就会瞬间红了耳朵。 郁书青:乐。 从此,他就哥哥长,哥哥短,哄得哥哥团团转。 而一场意外的车祸后,郁书青失去了大部分记忆,包括那个曾经的死对头。 被家里逼婚那天,郁书青喝醉了酒,看到一个长得很带劲的陌生男人,英俊漂亮,眼神桀骜。 直接戳中了他的心尖。 郁书青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事—— 他把人睡了。 然后,往人家手里塞了两百块钱。 他在赌,对方一定会追来。 激将法果然有效,男人凶猛给他按在床上,单手撕开衬衫:“……还记得我的肩膀吗?” 那枚清晰的咬痕,依然存在。 郁书青一脸茫然,没太理解对方的意思。 他试探着开口:“宽肩……好、好挂腿?” #到底做错什么了,干嘛这么大的恨意往死里怼 #谁能料到失忆后会和死对头先恨后爱啊 天之骄子甜心小辣椒受×诡计多端死装花孔雀攻 【高亮】 1.双初恋,有体型差,攻(徐矿)能单手给受(郁书青)抱着走来走去那种 2.对受来说,既是先do后爱,又是先婚后爱,对攻而言……算了没啥说的他再怎么嘴硬他也超爱 3.是笨蛋们的快乐故事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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