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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承睿走进病房的时候,正看到林翊在收拾东西。
他站在逆光中,光影直接在他脸部形成明暗分明的剪影。他低垂着头,从睫毛到鼻梁嘴角的形状均堪称完美,确乎以某种合乎精准的比例组成。再往前一点,可以看清他脸上的表情,那是一种格外认真严肃的状态,全神贯注,将所有的注意力只集中在手上。黎承睿观察着少年:他将每件东西都排列整齐地放在床上,然后再独立包装,最后再放入旅行袋中。他处理的东西包括每一样洗漱用品,他将它们先用干净的保鲜袋装好;其次是衣物,内衣外套,裤子上衣全部分门别类,叠得整齐有序,就连领口袖口的皱褶也被仔细抹平;然后轮到餐盒食具,它们受到的优待是每一样都用那双漂亮的手拿保鲜膜仔细缠绕包好,再整整齐齐装进手提袋中。就连拖鞋毛毯,也被干干净净地拿塑料袋装好,再慎重装进包里。这个少年把他身边每一处可能杂乱的细节都一一处理,他皱着眉头,严肃正经的模样几乎令人以为他正在处理的,是极其重要不能怠慢的大事,大到关乎国家安危,大到系着个人存亡。
可是林翊一点也不知道,他这个样子有多动人,他就像某只念头单纯却行为执着的小生物,瞪大漂亮的黑眼睛,心无旁骛地只知道盯着手中的事,仿佛摺叠一只衣袖,装好一条毛巾就是他能建构的全部的意义。
黎承睿抱着手臂,在病房门口静静地注视他的男孩。也许对别人来说,林翊正在做的事毫无意义,可他在这一刻却懂得,这是少年单向的思维观中此时此刻必须去做好的事情。少年如此投入而专注,哪怕下一刻是世界末日,这一刻大概他也要先叠好自己的衬衫内裤再说。
这是他所爱的少年。
黎承睿看着看着,情不自禁地就微笑了,他觉得心里充盈一种温暖的幸福感,像稀薄的空气渐次拥有了质感,像不可触摸的光忽然能穿透手臂。在此之前黎警官从未想过这样的可能性,只是看着一个人,就能心生满足,就能觉得此生无憾,这种奇异的感觉统领一切,霸道而无法被证明,可它就是这么存在,在黎警官目睹了那么多人性的丑陋和罪恶后,在他理解生命朝夕更替,无常又毫无逻辑后,却有这么个少年存在。
像透过厚重云层的微光一样存在。
黎承睿在脑子还能进行清醒运作之前就已经走了过去,他伸出手臂,带着笑,不顾少年的困惑将他一把抱入怀中。紧紧地,不带迟疑,不许犹豫,只是抱住他,让他贴近心脏跳动的位置,让他整个身躯,体温,味道,呼吸都与自己尽可能紧密地偎贴在一起。这是他的男孩,黎承睿心想,让他活了三十年,头一回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幸福,幸福到头发丝和脚趾头都忍不住要颤栗的男孩。
他爱这个人,真实地,没有回转余地地爱着他。
爱到无法将这个字说出口,爱到令自己心生恐惧,幸福到害怕的地步,可还是忍不住爱他,爱到这样一个地步,仿佛手臂是为了拥抱他才存在,身体是为了贴近他才存在。
“睿哥……”林翊不适应也不理解,困惑地在他怀里挣了挣。
黎承睿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,只得信口胡诌:“这只是男人间的拥抱,你今天出院,睿哥很开心,因为太开心了,所以要大大地抱一个表示下庆祝。”
林翊认真地思索了这种可能性,呆呆地应了声:“哦。”
但是随后,他主动地伸出手臂环住黎承睿的腰背,笨拙地拍了拍,问:“嗯,庆祝啊,是不是这么做?我看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。”
黎承睿霎时心跳如擂鼓,他更加用力地把少年揉进怀里,凑近他的鬓发,深吸了一口气后,情不自禁在他额角贴上嘴唇。少年的皮肤柔软,头发也柔软,这种种因素令他瞬间心神大乱,黎承睿近乎狼狈地在少年后背象征性地拍了两下,然后一把收回手,掩饰地咳嗽两声,语无伦次地说:“嗯,先,先这样了,那个,欢迎出院,我,我们走吧。”
林翊看着他,目光似乎懵懂,却又似乎洞悉,他的瞳孔清亮到可以倒映黎承睿的身影,被这样绝对澄澈的眼睛看着,黎承睿有种自惭形秽的错觉,像有只手将他适才肮脏心思一下揪出来丢到阳光中现了形。他猛地倒退了一步,随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,强笑问:“东西都收好了?出院手续办了没?”
“办好了。”林翊乖乖地点头,“东西也收好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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